食品安全是當前廣大人民群眾非常關心的重大民生問題,也是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確定的一項重點法律監督工作。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計劃和主任會議的要求,同時也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托,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對我省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明確和落實政府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省政府和14個市成立或調整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建立了由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農委、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別負責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實施監管的責任機制。為強化和落實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地方政府責任,省政府連續3年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對各市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各市政府簽訂了目標責任書。
(二)加強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監管能力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一是建立與食品安全法配套的法規制度。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遼寧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已從2010年4月1日起在全省實施。省政府和各監管部門制定了《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遼寧省食品生產許可規定》等一批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二是監管基礎能力有所改善。各級政府努力加大財政投入和資金籌措力度,建立和配置了一批檢驗檢測機構和儀器裝備,保障監管工作的基本需要。三是積極開展風險評估、標準制定基礎性工作。組建了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評審機構,并建立了風險評估工作機制,規范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審批及發布程序。
(三)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頓,源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我省于2009年、2010年連續兩年開展了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省政府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由20個相關部門參加的省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細化任務分工,建立了協調有效的整頓工作機制。省衛生、農委、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服務業等部門,以“問題乳粉”、“地溝油”、農業投入品、索證索票制度、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私屠濫宰和病死病害豬肉非法交易等為重點,開展了整頓清查和專項治理,集中查處了一批食品安全違法違規案件。
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統籌力度仍需加強,監管協調機制尚待進一步完善。一是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省和大多數市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均由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主任,存在統籌力度不夠、協調不暢的問題。二是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作為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的辦事機構,均掛靠在衛生部門,規格較低,職責不專一,人員編制不足,缺乏足夠的權威和手段,難以履行綜合協調的職責。
(二)監管職能尚未完全到位,部分環節監管職責仍不清晰。全省大部分縣(區)尚未進行監管職能調整,存在“代管”、“委托管理”的問題,給法律實施造成困難。一些地方反映,對食用農產品的界定和監管,相關部門仍存在較大分歧,尚未形成統一認識;在前店后廠、超市現制現售、小作坊、小攤販等環節上,存在監管部門不明確或互相推諉責任的情況,給食品安全帶來隱患。
(三)經費保障不足問題突出,監管能力建設尚需加強。一是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缺乏保障。我省各地食品安全監管抽樣、檢測經費,以及風險監測、人員培訓等經費,普遍沒有依法落實到位。二是人力匱乏,檢測條件比較薄弱。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尤其是基層既缺乏專業人員,又缺乏必要的技術、交通、通訊和儀器設備等。三是檢驗檢測資源配置不合理。各級監管部門的經費投入、執法人員和檢測設施裝備自成體系,造成檢測資源分散和重復建設,檢測能力參差不齊。
(四)地方性法規制定相對滯后,監管薄弱問題亟待解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授權,我省較早地將制定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列入立法計劃,但由于種種原因至今尚未出臺。各地對此反響強烈,要求盡快制定與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的呼聲比較緊迫。
(五)企業責任意識亟待強化,社會監督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安全重視不夠,企業主體責任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食品安全管理方式較為粗放,自檢措施多流于形式。各地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體系建設剛剛起步。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守法意識淡薄,漠視食品安全,惟利是圖,甚至故意逃避監管,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此外,政府的監管工作透明度不高,消費者對部分食品生產經營者違規經營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防范意識不強,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也需要提高社會責任意識。
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意識,把食品安全當做民生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各級政府應當充分認識食品安全的特殊重要性,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領導,恪盡職守,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各項規定,重視和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堅決懲處和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加強政府的統一領導,完善綜合協調機制。建議借鑒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建制模式,以及吉林、山東、廣東等省的做法,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一是加強省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力度,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各分管副省長擔任副主任。二是在政府層面上設立常設機構,設置獨立或相對獨立,級格、編制與工作職責相適應的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建議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組成部門重新明確監管職責,建立緊密銜接的監管機制。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建議省政府明確各地監管職能調整時限,盡快將省、市、縣(市、區)各級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和監管隊伍調整到位,建立健全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
(三)著力推進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建議將制定我省食品安全條例列入立法計劃,同時終止小作坊監管條例的起草工作,將有關小作坊、小攤販的監督管理規定納入食品安全條例中,并由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開展立法調研和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創造條件。
在地方性法規出臺之前的過渡階段,建議省政府盡快出臺指導性意見,明確前店后廠、現場制售、小作坊、小攤販等環節的監管主體,統一對食用農產品的界定,為各地監管工作提供指導性原則和監管依據。
(四)依法保障監管經費投入,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專項經費,依法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并統籌安排,為我省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和完成國家下達監管任務提供充分的經費保障,同時建議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加強對省本級食品安全監管經費預算落實情況的審查監督。二是合理增加各級監管機構人員編制,有計劃地加強監管隊伍特別是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整體素質,提高監管執法公信力。三是加強全省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和布局,制定全省統一檢測標準,開展對各級檢測機構、各類高校和科研單位等現有檢測資源的摸底調查,對全省的監管能力建設進行統一部署,加強規劃,適當整合,統籌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同時建立高效的監管部門溝通交流機制,推進食品安全信息資源共用共享,盡快改變目前檢測資源分散、重復建設、檢測手段落后的狀況。
(五)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促進食品產業發展。各級政府應當切實抓好對企業生產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責任意識、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要抓緊制定企業誠信評價標準,督促各部門盡快為全省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起誠信檔案,促進企業嚴格自律。要充分發揮各類食品生產行業協會、農民專業生產合作組織的監督和自律作用,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守法,切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大力推進我省現代農業建設,推廣農產品的規模化、基地化、標準化生產,加快食品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食品產業優化升級。
(六)拓展食品安全監管渠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級政府應當繼續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活動,加大食品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力度,引導消費者增強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應當進一步公開、透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建議省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機制和有獎舉報制度,設立食品安全舉報專項獎勵資金,制定舉報獎勵辦法,建設統一、完善的舉報投訴設施,為群眾監督食品安全和舉報投訴違法行為提供便利、通暢、有效的渠道。新聞媒體要進一步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揭露和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同時也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客觀、準確地報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績和問題。
對這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省政府及有關方面應當積極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改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建議省人大常委會繼續關注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加強法律監督,促進我省食品安全形勢持續好轉,使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得到堅實保障。
信息來源:遼寧金農網
編輯:尚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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